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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國新村:沿著總書記的足跡】激發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動力

    大國新村文章配圖

    編者按:鄉村振興,既要塑形,也要鑄魂。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加快構建黨組織領導的鄉村治理體系,深入推進平安鄉村建設,創新鄉村治理方式,提高鄉村善治水平”。今天,華中師范大學政治科學高等研究院、中國農村研究院教授郝亞光為我們分享如何提升鄉村基層組織動員能力。

    【經驗分享】

    四川省成都市南新村:“微網實格”治理顯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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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新村依托“清風驛站”打造的黨建引領社區“微網實格”治理開放式服務陣地

    南新村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區,錦繡東山生態觀光走廊貫穿村域。2011年8月22日,時任國家副主席的習近平同志赴三星鎮南新村視察時,感慨“這就是我理想中的新農村”。12年來,南新村緊緊圍繞建設夢想中的新農村,始終堅持以高效能治理為引領,持續深化社區發展治理的幸福高線和社會綜合治理的安全底線“雙線融合”,推動更多優質資源、服務和管理延伸到群眾“家門口”。

    南新村積極構建“1+3+31+4”的“微網實格”治理體系,整合轄區各方資源,推動各類主體進網入格,在總網格下劃定設置一般網格3個、微網格31個、專屬網格4個,探索形成“黨群同心、干群同心、鄰里同心、企地同心、志愿同心”的“同心共建”工作法,賦能打造“鄉村議事廳”“參與小站”“共享花園”“鄉賢議事”和村民守藝監督團等自治微載體,持續開展“群眾最滿意的關鍵小事”“親商暖企”、院落壩壩會等活動,實現了人到“網”中去、難在“網”中解、情在“網”中結。

    【經驗分享】

    江蘇省張家港市永聯村:“四治融合”實現鄉村善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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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聯村金手指廣場

    2023年7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江蘇考察時賦予江蘇“四個新”的重大任務,其中包括“在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上實現新提升”。他強調,要“完善社會治理體系,健全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和鄉村治理協同推進機制,推進社會治理數字化”。近年來,張家港市協調并用“自治、法治、德治、智治”四治融合“組合拳”,因地制宜打造“民聲茶館”“板凳夜話”等議事平臺,廣泛開展民情懇談、村民說事等民主協商活動,建成覆蓋市、鎮、村三級的一體化公共服務事項辦理平臺,不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提升鄉村治理效能。

    張家港市以“四治融合”賦能鄉村治理模式在永聯村得到了生動實踐。為了讓村民在治理中有更多的參與感,獲得更多的自主權,永聯村構建了“黨建引領、區域協同、群眾參與、依法辦事”的治理格局,在不斷夯實鄉村振興法治保障的基礎上,持續深化“代表大會議大事、議事團體議難事、樓道小組議瑣事、媒體平臺議冒尖事”的議事機制,組建“黨員+網格員+志愿者+物業+業主監督員”共治隊伍,構建形成“一格五員、協同共治”的基層自治模式,托起了百姓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專家解讀】

    作者:華中師范大學政治科學高等研究院、中國農村研究院教授 郝亞光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的意見》指出,“堅持共建共治共享,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共同體。”基層治理共同體的建設,既離不開以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為抓手的治理體系基礎,也離不開以科技賦能、科技向善為特點的智慧治理支撐,更離不開以黨的組織動員能力為核心的基層治理能力。我們要以共識為抓手,通過共同識別發展難題、共同商議解決方案、共同開展治理行動,提升基層組織動員能力,激發群眾參與基層治理的動力、活力、合力。

    以群眾需求為導向,共同識別發展難題

    治理在本質上是一個識別問題、解決問題的過程,識別問題是解決問題的前提。這要求基層黨組織在動員群眾參與治理時,首先以群眾需求為導向,與群眾共同分析、研判村莊(社區)發展中存在的共性問題,就村莊(社區)面臨的發展難題達成共識,激發群眾參與解決問題的動力。問題識別,一般分為發現問題和診斷問題兩個步驟。

    第一步是發現問題,通常包括干部“下訪”與群眾反饋兩種途徑。一是基層干部“下訪”。身處一線的基層干部踐行群眾路線,通過日常走訪、村灣巡查、開戶院會等方式,實現“戶戶走到”,主動收集群眾需求。二是群眾自下而上的反饋。群眾通過口頭、電話、微信、意見箱等方式,將自己在生產、生活、發展中遇到的困難反饋給基層干部,以尋求幫助。

    第二步是診斷問題。在發現問題的基礎上,基層黨組織對收集到的問題進行診斷,研判其是否為真正的公共問題以及解決的迫切程度。在此過程中,基層黨組織首先要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梳理、總結、分類,提煉出亟待解決的治理議題。其次,針對提煉出的治理議題,基層黨組織通過召開村(居)“兩委”會議、群眾代表大會、黨群議事會等方式,與群眾就每一項議題的重要性、緊迫性與可行性達成共識,并對暫時無法解決的事項向群眾說明,以獲取群眾理解。

    以民主協商為方式,共同制定應對策略

    在診斷問題的基礎上,基層黨組織還需與群眾就有效解決問題的策略達成共識,為共同參與行動奠定基礎。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涉及人民利益的事情,要在人民內部商量好怎么辦,不商量或者商量不夠,要想把事情辦成辦好是很難的。我們要堅持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商量得越多越深入越好。”因此,開展民主協商是基層黨組織與群眾共同制定應對策略的有效方式。

    由于不同治理議題所涉及的利益群體有別,在開展民主協商時,應根據需要選擇合適的協商單元。如涉及同一個村(居)民小組的事項,應在村(居)民小組層面開展協商;涉及同一個自然村的事項,應在自然村層面開展協商;涉及兩個及以上村(居)民小組或自然村的事項,應在行政村層面開展協商;涉及與本鎮范圍內一個及以上村莊的事項,應在村際之間開展協商。由此,應建立“小組協商—村級協商—村際協商”的層級化、立體化協商體系。在不同層級的治理單元開展協商時,還應根據議題的性質,靈活采取議事型協商、調解型協商和咨詢型協商等方式,建立參與協商主體間的應對策略共識。

    與此同時,為夯實問題解決方案的共識根基,基層黨組織一方面要在具體議題的利益相關者之外,吸納有學識、有能力、有威望、有思想的村鄉賢群體常態參與到協商當中,發揮其了解村莊歷史、知曉政策法律、深受民眾信任的優勢;另一方面要著力推進智慧治理,借助現代網絡技術,建立線上協商場域,為在外務工村民提供全程參與村務的渠道,并做好信息及時反饋,吸引更多村民關心村務、參與村務,充分激發基層群眾參與治理的活力。

    以綜合激勵為依托,有序推進共同行動

    共同識別問題和選擇應對策略的目的在于動員群眾參與基層治理?;鶎狱h組織需根據具體事項,綜合采取有形物質激勵和無形精神激勵,與群眾達成開展治理的行動共識,激活群眾主體性,形成多元主體治理合力。

    首先,以物質激勵調動群眾參與治理的積極性。針對具體治理事務,基層黨組織可采取積分兌換物質獎勵的方式,吸引群眾注意力,引導群眾參與其中。在參與中喚醒群眾的責任感,提升群眾的成就感,推動群眾由“局外人”向“局內人”轉變。其次,拓展參與空間,激活群眾參與治理的能動性。發揮群眾“局內人”角色的積極作用,拓展群眾參與治理的事務范圍,營造共同參與、長效參與的氛圍,鼓勵群眾積極為各類問題解決方案的落實獻策獻智、出工出力,推動群眾由“階段式參與”向“持續式參與”轉變。最后,強化教育引導,激發群眾參與治理的創造性。在共同解決公共問題的過程中,基層黨組織要立足治理需求,加強教育感化和情感激勵,推動群眾在實踐中創新參與內容、完善參與規則,形成對參與者行為的長效約束,提升基層治理成效。

    基層黨組織作為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領導者和參與者,肩負著團結動員群眾的使命和職責。以“共識”為抓手,通過建立問題共識、策略共識、行動共識,才能破解基層治理中存在的問題,最終實現與民共治?;鶎又卫碇挥羞M行時,沒有完成時?;鶎狱h組織要緊追時代發展和社會進步帶來的群眾需求變化,用心傾聽群眾心聲,在與群眾的持續互動中不斷拓展共識的內容與層次,實效解決群眾所急、所愁、所難、所盼,進而動員群眾、凝聚群眾,以高效的組織動員能力做實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基層治理,助力鄉村振興和國家2035年遠景目標的實現。

    [責任編輯:曲統昱]